山东“限售令”执行情况良好市民表示支持

时间
2004-11-16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记者何蕴华报道 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和销售的规定(以下简称“限售令”)已实施4个月。近日,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对“限售令”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警示语悬挂等。检查结果显示,“限售令”在山东执行情况良好,出现了群众逐步理解、医院严格把关、药店认真执行的良好局面。

据悉,为确保“限售令”的顺利实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与当地媒体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此外,各地还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和宣传站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近日,德州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有八成左右的市民知道国家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的规定,七成以上的市民知道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济南、青岛等地的调查结果也显示,“限售令”已逐渐深入人心,多数医院、药店及群众对这一利民政策表示支持。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在山东省各家零售药店,“限售令”的执行情况较好。一些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还专门对员工进行了培训,确保他们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济南、德州等地的零售药店药品货架上都标明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有的药店还在醒目处张贴告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处方药时先出示处方。当没有处方的顾客要求购买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时,大部分营业员能够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国家有关政策,主动推荐其他代用药品。一些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滥用抗菌药贻害无穷,医院有义务在临床用药上严格把关,并支持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买处方药。

对检查中发现的处方登记不规范、警示语悬挂位置不恰当等问题,山东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做出了处理决定。据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同时探索药品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尝试运用群众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监管效果。目前,青岛等市、县已建立起药店互助网络,实现信息共享、行业互助,促使药店自觉凭处方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